北京市罪犯分级处遇的条件和程序

罪犯分级处遇的条件和程序

 

分级处遇的条件

一、分级处遇是根据罪犯改造表现,将罪犯分成不同的管理等级,并在活动范围、会见通信、狱内消费、关押条件等方面给予不同的处遇。

二、罪犯分级处遇划分为四个等级,依次为严管级、考察级、普管级、宽管级,处遇内容逐级放宽。

分级处遇的程序

一、罪犯等级确定、变更,每季度评定一次。对需要正常升降级的,监狱一般在季度首月完成审批,次月变更执行相应处遇。

二、升级应当按照标准由低到高依次升级。降级应当按照标准直接予以降级。

三、罪犯级别的评定,由监区分级处遇工作小组提请,报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监狱分级处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监狱审批罪犯级别后,应当在监区公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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