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案件立案公示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病犯监狱(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总医院)向本院提请下列罪犯减刑(假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表现》和《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现将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信函等方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反映,联系电话:0991-4687615;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邮政编码:830063
案号 |
罪犯 姓名 |
罪名 |
原判 刑罚 |
历次减刑 情况 |
本次减刑周期内所获奖励 |
提请 建议 |
(2025)新01刑更2号 |
徐龙 |
抢劫罪、盗窃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2012年2月8日,减刑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2014年1月17日 ,减刑一年八个月;2015年9月21日 ,减刑一年;2016年12月23日 ,减刑一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2019年12月26日,减刑六个月 |
罪犯徐龙于2020年3月、2021年2月、2021年9月、2022年3月、2022年10月、2023年3月、2023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7次;2020年2月、2020年6月获得季度表扬2次;2020年12月、2021年6月、2021年12月、2022年7月、2023年2月、2023年8月获得表扬6次。 |
减刑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三年 |
(2025)新01刑更3号 |
狄川川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 |
2021年1月27日 ,减刑八个月 |
罪犯狄川川于2022年10月、2023年3月、2023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3次;2021年4月、2021年10月、2022年6月、2022年12月、2023年6月获得表扬5次。 |
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二年 |
(2025)新01刑更4号 |
刘畅 |
合同诈骗罪 |
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0,000元 |
无 |
罪犯刘畅于2022年3月、2022年10月、2023年3月、2023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4次;2023年8月获得积极等次1次;2021年12月、2022年7月、2023年1月、2023年8月获得表扬4次。 |
减刑六个月 |
(2025)新01刑更5号 |
阿不得别克·加纳依汗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无 |
罪犯阿不得别克·加纳依汗于2022年10月、2023年3月、2023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3次; |
减刑八个月 |
(2025)新01刑更6号 |
李朝利 |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年3月5日,减为无期徒刑、2011年7月21日,减刑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2014年8月30日 ,减刑十个月;2016年3月10日 ,减刑七个月、2018年9月30日、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 |
罪犯李朝利于2019年9月、2020年8月、2021年9月、2022年10月、2023年3月、2023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6次;2022年3月、2022年9月、2023年3月获得积极等次3次;2019年4月、2019年11月、2020年3月、2020年7月、2021年1月、2021年8月、2022年3月、2022年9月、2023年3月获得表扬9次。 |
减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 |
(2025)新01刑更7号 |
赛日健·哈迪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三年 |
无 |
罪犯赛日健·哈迪于2022年10月、2023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次;2022年7月、2023年2月、2023年8月获得积极等次3次;2022年1月、2022年7月、2023年2月、2023年8月获得表扬4次。 |
减刑八个月 |
(2025)新01刑更8号 |
来代富 |
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 |
无 |
罪犯来代富于2022年10月、2023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次;2022年7月获得积极等次1次;2021年12月、2022年7月、2023年1月获得表扬3次。 |
减刑八个月 |
(2025)新01刑更9号 |
曹光辉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
无 |
罪犯曹光辉于2021年9月、2022年3月、2022年10月、2023年3月、2023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5次;2021年3月、2021年8月、2022年3月、2022年9月、2023年4月获得表扬5次。 |
减刑六个月 |
(2025)新01刑更10号 |
李小明 |
强迫卖淫罪、强奸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2010年8月20日,减刑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2012年12月21日 ,减刑一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2014年3月14日 ,减刑一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5年4月15日 ,减刑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2016年8月10日 ,减刑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2019年3月18日,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四年 |
罪犯李小明于2020年3月、2022年3月、2022年10月、2023年3月、2023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5次;2019年6月、2019年11月、2020年3月、2020年7月获得季度表扬4次;2020年12月、2021年8月、2022年2月、2022年8月获得表扬4次。 |
减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三年 |
(2025)新01刑更11号 |
马昌德 |
强奸罪 |
有期徒刑六年 |
无 |
罪犯马昌德于2023年3月、2023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次;2022年6月、2022年12月、2023年7月获得积极等次3次;2022年6月、2022年12月、2023年7月获得表扬3次。 |
减刑六个月 |
(2025)新01刑更12号 |
艾合买提·阿不拉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财产30,000元 |
无 |
罪犯艾合买提·阿不拉于2022年9月、2023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2次;2022年2月、2022年7月获得积极等次2次;2022年1月、2022年7月、2023年1月获得表扬3次。 |
减刑八个月 |
(2025)新01刑更13号 |
麦麦提阿卜杜拉·麦提尼亚孜 |
敲诈勒索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 |
2021年1月27日 ,减刑八个月 |
罪犯麦麦提阿卜杜拉·麦提尼亚孜于2022年3月、2022年10月、2023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3次;2021年6月、2021年12月、2022年7月、2023年1月获得表扬4次。 |
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四年 |
(2025)新01刑更14号 |
徐邦银 |
制造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财产50,000元 |
无 |
罪犯徐邦银于2020年8月、2021年2月、2021年9月、2022年3月、2022年8月、2023年3月、2023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7次;2019年12月、2020年4月获得季度表扬2次;2020年9月、2021年2月、2021年8月、2022年3月、2023年4月获得表扬5次。 |
减刑七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三年 |
(2025)新01刑更15号 |
陶增铭 |
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没收个人财产30,000元 |
无 |
罪犯陶增铭于2022年10月、2023年3月、2023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3次;2023年8月获得积极等次1次;2022年7月、2023年1月、2023年8月获得表扬3次。 |
减刑八个月 |
(2025)新01刑更16号 |
肯吉别克·迈力克 |
故意杀人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民事赔偿19,410元 |
2016年12月2日 ,减刑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五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21年1月27日 ,减刑七个月 |
罪犯肯吉别克·迈力克于2021年9月、2022年3月、2022年10月、2023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4次;2021年3月、2021年8月、2022年3月、2022年10月、2023年4月获得表扬5次。 |
减刑七个月 |
(2025)新01刑更17号 |
瓦土木卡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财产10,000元 |
无 |
罪犯瓦土木卡于2022年10月、2023年3月、2023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3次;2023年8月获得积极等次1次;2022年7月、2023年1月、2023年8月获得表扬3次。 |
减刑八个月 |
(2025)新01刑更18号 |
居曼尼亚孜·萨吾尔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9年1月20日 ,减刑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14年4月14日 ,减刑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2015年7月15日 ,减刑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2021年1月27日 ,减刑八个月 |
罪犯居曼尼亚孜·萨吾尔于2021年9月、2022年3月、2022年10月、2023年8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4次;2022年2月、2023年4月获得积极等次2次;2021年2月获得季度表扬1次;2021年7月、2022年2月、2022年9月、2023年4月获得表扬4次。 |
减刑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 |
(2025)新01刑更19号 |
胡跃山 |
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400,000元 |
无 |
罪犯胡跃山于2020年8月、2022年3月、2022年10月、2023年3月获得改造积极分子4次; |
减刑八个月 |
信息来源:http://wlmqzy.x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1/id/86688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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