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罪犯家属会见通道,充分发挥亲情帮教作用,促进罪犯积极改造、早日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相关规定及茶陵监狱狱务公开要求,现将罪犯会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 会见时间 | 会见监区 |
| 星期一 | 五监区 |
| 星期二 | 一监区、高度戒备监区、后勤监区 |
| 星期三 | 三监区 |
| 星期四 | 四监区 |
会见方式分为现场会见和远程视频会见两种
罪犯家属可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司法局办理远程会见预约,待监狱审核通过后,由当地司法局通知家属到司法局进行远程会见。(仅限湖南)
现场会见请根据会见时间安排、会见范围、会见要求现场办理
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其他亲属:子女配偶,岳父母,兄弟姐妹的配偶及其子女,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法律确认的拟制血亲。(涉黑、涉恶、危安、邪教类罪犯仅限于近亲属)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义务和权利的个人和组织。
(一)证件要求:
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及与罪犯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的有效证件办理会见手续,远程视频会见的持以上证件到当地司法局申请。
非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会见,未成年人可以凭户口簿。
(二)其他要求:
1.会见每月一次(可选现场会见或视频会见),时间30分钟,会见亲属不超过3人(不含未成年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停止会见,并可以视情节给予一至六个月停见处理:
(1)使用隐语、暗语或者非规定语种交谈的:
(2)谈论有碍于监管安全或罪犯改造内容的;
(3)谈论案情、涉嫌串供、通风报信的;
(4)在会见场所拍照、摄像的:
(5)在一个月超过2次申请且失约的;
(6)严重影响会见场所正常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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