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7%!江西省洪都监狱服刑人员假释率逐年稳步提升

 

2023年11月24日,宜春市袁州区三名社区矫正对象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真心知罪悔罪,用实际行动改过自新。这是江西省洪都监狱联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驻洪都监狱检察室和宜春市袁州区司法局,对假释考验期内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回访活动中的一幕。

近年来,洪都监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不断转变执法理念,规范刑罚执行运行,促进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推进假释制度适用,不断提升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

找准症结,打通堵点

 

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直面假释工作存在的问题,把“难题”当“课题”,化“难点”为“亮点”,在民警中多轮次、多层次召开座谈讨论会,在服刑人员中开展问卷调查,与人民法院、驻监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取得支持,为监狱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研究制定了相应措施,打通假释工作运行堵点、攻克难点。

宣传引导,稳步推进

 

广泛宣传推进假释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做好假释制度的解读,打消民警依法办理假释案件的思想顾虑。同时,进一步规范服刑人员计分考核等日常执法行为,完善监狱提请服刑人员假释排序办法,规范提请假释程序等,将既符合减刑又符合假释的服刑人员优先提请假释要求落到实处。在服刑人员中,加大假释政策宣讲,采取以案释法、假释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激励服刑人员真心悔过、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有力推进了监狱假释制度适用的进程。

精心部署,依法办理

 

根据相关规定,准确把握假释制度适用实体条件,在每批次提请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工作开始时均提前一个月左右部署假释工作,基层各监区依据假释实体条件对符合假释条件的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并公示,掌握符合假释服刑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由符合假释条件的服刑人员个人提出假释申请,在服刑人员自愿的基础上,所在监区按规定和程序提请到刑罚执行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由刑罚执行部门统一向拟假释服刑人员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发函征求意见,并保持电话沟通,争取在监狱减刑假释评审会召开前收到正式回函,切实解决社区矫正机构回函滞后等问题。

协调配合,争取支持

 

针对当前推进假释工作中存在条件难以把握、社区矫正机构不愿承担监管风险等问题,监狱与驻监检察机关、南昌市中级人民院保持密切沟通协调,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认真听取人民法院、驻监检察机关意见、建议,主动接受驻监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积极探讨、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个案问题,形成相对统一的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有据的办案标准,共同依法推进假释工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监狱还与多地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互访互动,建立工作联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力量对假释工作理解、配合、支持,努力营造假释人员回归社会的良好环境。

洪都监狱坚持依法办理、宽严相济、公开公平、严格责任的原则,积极推进假释制度适用,服刑人员假释率逐年稳步提升,2023年假释人数占全省监狱系统总假释人数的28.7%,充分发挥了刑罚执行功能,提升了服刑人员改造质效,提高了民警执法水平,有力地维护了监狱安全稳定,为建设平安江西、法治江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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