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立案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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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女子监狱向本院提请下列罪犯减刑(假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表现》和《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现将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信函等方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反映,联系电话:0991-4687566;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邮政编码:83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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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罪犯 姓名 |
罪名 |
原判 刑罚 |
历次减刑 情况 |
本次减刑周期内所获奖励 |
提请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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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新01刑更99号 |
余小文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10年08月25日减刑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2012年02月08日减刑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八年;2014年01月27日减刑一年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2015年11月26日减刑一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2018年12月27日减刑八个月;2023年01月17日减刑七个月 |
罪犯余小文于2022年2月、2022年8月、2023年2月、2023年8月、2024年2月、2024年8月、2025年8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7次;2022年3月、2022年9月、2023年3月、2023年9月、2024年3月、2025年2月、2025年8月获得表扬7次 |
减刑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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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新01刑更123号 |
古丽努尔·麦麦提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10,000元 |
2019年6月 29日减刑七个月;2022年9月27日减刑六个月 |
罪犯古丽努尔·麦麦提于2021年8月、2022年2月、2022年8月、2023年2月、2023年8月、2024年8月、2025年2月、2025年8月被评为积极分子8次;于2021年9月、2022年4月、2022年10月、2025年6月获得表扬4次 |
减刑七个月 |
信息来源:http://wlmqzy.x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6/02/id/91904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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