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宪法第54条(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宪法第54条条文内容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宪法第54条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的规定。
祖国安全是指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主权不受干扰,国家政权不受威胁。祖国安全是国家政权稳定和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与自由的根本保障。只有在祖国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可能实现权利与自由,国家才能维护其政权的稳定与尊严。每一个公民必须要树立祖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同一切损害国家尊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斗争。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一定要如实提供,不得拒绝。我国刑法专设危害国家安全罪一章,对危害国家安全,构成犯罪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祖国荣誉是指国家的尊严不被侵犯;国家的信誉不受损害;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国家的名誉不受侮辱。公民对祖国一定要有自己的自尊心与自豪感,要把维护祖国荣誉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同一切出卖祖国利益、损害祖国尊严的行为进行斗争。
祖国利益是国家共同利益的集中体现,是相对于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而言的。祖国利益通常分为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外主要是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对内主要是指国家利益,是公民利益的最高体现。公民在享受宪法规定的权利与自由的同时,必须要自觉地维护祖国利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损害祖国利益的行为进行斗争。
我们的国家是伟大的国家,中华民族是伟大的民族。维护祖国安全和民族尊严,珍惜祖国荣誉是我国公民的神圣职责。改革开放以来,有不少人受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影响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丧失民族自尊心,丧失国格、人格,甚至给国家造成损害,所以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对于人民安居乐业,都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是指不得以任何方式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对于危害祖国安全、败坏祖国荣誉、危害祖国利益的行为,除了要从道义上加以谴责外,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的、刑事的制裁。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