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宪法第75条(代表的言论免责权和表决免责权)条文内容及释义,内容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数字图书馆。
宪法第75条条文内容
第七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宪法第75条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言论免责权和表决免责权的规定。
一、言论免责权
言论免责权,主要是指代表享有在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本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4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29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规定的代表言论免责,是对代表在权力机关的会议上的言论不予法律追究,受法律保护,至于代表在会议之外的言行,则不属法律保护范围之列。应该说,对代表的言论免责这项规定,确实是健全代表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它有利于保障代表发扬会议民主,畅所欲言,充分表达人民的真正意志,不致因担心被追究法律责任而不敢言或做违心的发言和表决,从而保证了人民代表大会所形成的国家意志更加真实、可靠,能够切实反映人民的民心、民意、民愿,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应该指出的是,在代表言论免责问题上,目前我国代表在会议上的言论不受法律追究,一般可以做到,可会议上的有些言论要受到来自其他方面的非法律性的追究的情况仍然存在。如受到某些组织或领导个人的追究,这个问题在实际中是带有一定严重性的,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及其后果也是不可低估的,给遇到这种情况的代表造成了相当的苦恼,有的由此遭到不公正的对待,甚至是变相打击报复。这一问题如何解决?尚需进一步研究、探讨。
二、表决免责权
表决免责权的含义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们要对各种议案进行表决,他根据原选区的选民和选举单位的意见,有权决定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他所投的这种赞成与反对票也许遭到多数代表的否决,也许是错误的,但不论其正确与否,他的表决一律不受法律追究,不承担法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切决议都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的,都是人民意志的表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对各种议案进行表决时,只有让他们完全按照他所代表的那部分选区或选民的意志去投票,产生的决议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本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享有表决免责权,就是要保证让他们毫无顾虑地按自己的意志去投各种赞同票或反对票,不致因怕法律追究而违心地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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