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须知
为进一步做好罪犯会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请各位亲属知悉。
会见有两种方式:现场会见和远程视频会见,罪犯亲属每月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会见。
现场会见
现场会见
01.
会见方式
1.现场会见实行预约制,根据《现场会见时间安排表》,由罪犯向监区提出会见预约申请,批准后,通过亲情电话等方式向其亲属告知会见注意事项、按预约时间前来会见。非特殊情况没有预约的不安排会见,已预约但没有按时前来会见的,当月不再安排会见。
2.现场会见每月1次,每次亲属一般不超过3人(不含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会见范围
02.
会见人员范围限于为罪犯亲属,须经监狱狱政管理科审查批准。
罪犯亲属是指因婚姻、血缘、法律拟制与罪犯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叔姑舅姨、侄(表)及其配偶,兄弟姐妹、表(堂)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养父母、养子女及其配偶,继父母、继子女及其配偶等。
非直系亲属会见时,须由直系亲属陪同(无直系亲属的除外)。直系亲属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直系血亲、直系姻亲和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和养子女。
03.
会见要求
罪犯亲属首次会见应携带入监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司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用于证明亲属关系。按规定采集罪犯亲属人脸图像等生物识别信息,办理会见信息卡。再次会见时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会见信息卡。
罪犯亲属应自觉遵守会见规定,自觉配合会见室工作人员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监狱将取消其会见资格。
会见流程
04.
叫号机取号→查验身份→登记办理会见卡、临时信息卡→放置个人物品→会见通道核验身份→会见大厅等待→开始会见→会见结束后返回取个人物品→回收临时信息卡→离开监狱
05.
会见须知
温馨提示
06.
07.
会见时间
视频会见
远程视频会见
远程视频会见仅限于山东省内开展,由罪犯亲属到户籍所在地县司法局提出申请,司法局审核相关材料合格后通知监狱,监狱与司法局确定日期连线会见,具体要求遵从户籍所在地县司法局安排。
供稿 | 狱政管理科
编辑 | 韩昕静
核稿 | 马业师
核发 | 吴 建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会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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