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新成监狱
关于规范罪犯家属汇款流程的告知书
近期,我狱接到较多关于汇款操作异常的咨询电话。经排查,主要原因是罪犯个人资金及消费管理系统升级,导致未添加白名单或白名单信息异常的家属无法正常汇款。为妥善解决此问题,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白名单制度
根据海南省监狱管理局(海南省戒毒管理局)关于白名单制度的相关规定:监狱严格执行罪犯家属汇款白名单制度,白名单家属或监护人可通过银行柜台、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直接存汇款至罪犯个人账户。
二、白名单人员登记范围
为了规范白名单的管理,根据省局白名单制度的管理要求,目前仅限批准罪犯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监护人录入罪犯资金管理系统,且家属申请用于汇款的白名单不超过5名。
三、白名单录入所需材料
为顺利完成白名单信息录入,家属可以任意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一种进行提供信息到我狱进行登记。
(一)会见现场直接登记
请家属准备以下材料原件:
1.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材料,任选其中一种能证明亲属关系即可);
2.汇款亲属的身份证原件;
3.汇款亲属的银行卡原件等材料;
4.亲属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必须是同一个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家属凭以上原件资料,经现场警官核实登记办理白名单,业务当场办理结束后,直接将原件退回,请家属本人进行妥善保管。
(二)邮寄登记
请家属准备以下材料复印件:
1.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材料,任选其中一种能证明亲属关系即可);
2.汇款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
3.汇款亲属的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
4.亲属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必须是同一个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建议使用贴邮票的挂号信将上述材料邮寄给罪犯,罪犯收到材料后,将交由包管民警办理白名单登记。业务办结后,直接将复印件退回,请罪犯本人进行妥善保管。
四、白名单汇款规则
仅审核通过的白名单家属可使用登记的银行卡汇款,其他人员或银行卡无法汇款。支持的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招商银行、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海南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贷记卡。
五、其他注意事项
汇款时需准确填写收款信息(收款人:海南省新成监狱景韵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口凤翔路支行,账号为罪犯个人账户,备注栏注明罪犯姓名及监区),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汇款失败。
罪犯个人账户可通过亲情电话、亲情会见、亲情帮教和带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去监狱办公场所(生活卫生科、会见室、景韵公司)问询等多种方式进行获取。咨询电话:生活卫生科:65778031 会见室:65778492 景韵公司:65778485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我们将持续优化服务,确保汇款流程顺畅安全。
海南省新成监狱
2026年1月13日
暂无评论内容